法律合約翻譯常見問題-碩博合約翻譯社

作者:碩博翻譯社   加入時間:2012-09-06   點擊次數:3705
法律合約為國內外法律文化交流借鑒打開了門戶,但是透過近幾年的發展來看,法律翻譯還存在著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。以下為碩博合約提供的幾項法律翻譯需注意的重點。

一 望文生義
準確是法律語言的靈魂。法律語言要求精確嚴謹,用詞考究,邏輯嚴密,風格較正式。這就要求整個法律語言的翻譯過程中必須是客觀嚴肅的,而對於法律語言中冗長的句式,複雜的結構,很多譯者望而生畏,僅僅局限于文章表面,而不能深入的去挖掘深層次的含義,從而導致在翻譯的結果與原來文章發生一些不應該的偏差。

二 擇詞不當
法律合約術語最突出的特點是詞義單一而固定。任何一個專業術語都表示一個特定的法律涵義,切不可用其他詞語來替代。此外,某些專業術語也可能出現在其他語體或普通的場合,但是在法律範疇內,只能保留其中一個意項。如果把法律檔當作政論文章,甚至是文學作品來翻譯,隨意按通常的詞義去翻譯,就會導致嚴重的錯誤,是萬萬不可取的。

三 結構不明
法律語言翻譯中難度最大的是長句翻譯。因為法律語言為保證其精確客觀,往往具有其他文體中句子難以比擬的冗長,而且局勢結構複雜,在主幹句中分支出較多修飾語,這就為文章的翻譯增添了不小的難度。很多譯者在進行翻譯的時候往往膽怯於這些冗雜繁複的句式,而導致翻譯的內容混亂,句意不清。其實,法律文本中,作者往往會借助關聯詞如代詞,副詞,連詞等連接主句或其他附屬成分,形成複合句來表明邏輯關係;或者通過結構複雜的長句盡可能表達清晰完整的法律意念。所以在翻譯長句的重點應放在理清結構,確定邏輯關係。

四 含糊不清
法律語言結構嚴謹,表達精確。而有些譯者在對法律合約進行翻譯時,常會有隨意增添原文中不存在的詞語如副詞等。法律語言素以嚴謹準確著稱,不會平白的缺詞少句,更不會贅述,所以在翻譯的時候切不可隨意增添或刪減,否則將會造成句意的歪曲,而出現含糊不清的弊病,故一般而言合約社在處理法律合約的需用最嚴謹的審核和專業詞彙,故合約費用也比其他一般英文翻譯的成本高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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